黄瓜园镇(原)苴林乡文化中心因保管不善,将元国用【2007】第0341 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元谋县黄瓜园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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