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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洪 张从如)继承的不动产登记公告

日期:2022年05月11日   作者: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编号:6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因继承取得的不动产进行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6月1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78-8215659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用途

备注

1

胡洪

张从如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使用权

元谋县老城乡丙月村委会兰家坟村等2处

云(2022)元谋县不动产权第0006670号.

土地面积:201平方米、建筑面积:158.12平方米

住宅

继承人:

胡桂林

2

3

公告单位: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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