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老集用(1994)字第021号
米会学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元谋县元马镇清和社区高卷槽村
178.8平方米
2
3
公告单位: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 12 月 3 日
上一条:元谋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2018-37 下一条:元谋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划拨用地批前公示 2018-33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