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规定的通知》(楚医保〔2020〕24号)文件规定, 2020年3月,我局共受理新申报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签订申请2家:元谋全心中医医院、元谋长生精神病专科医院,经资料审查、实地核查、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审核评估等环节,2家医药机构符合协议签订条件,拟同意与符合条件的2家医药机构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拟签订医保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10日)
联系电话:0878-8216785
附件:拟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3月31日
拟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医药机构类型 |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 |
经营地址 |
拟开展医疗保险服务类别 |
1 |
元谋全心中医医院 |
医疗机构 |
张文全 |
元谋县元马镇鱼水井片区 |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就诊刷卡业务;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诊疗报销业务。 |
2 |
元谋长生精神病专科医院 |
医疗机构 |
法定代表人:赵元福;主要负责人:王杰昌 |
元谋县元马镇发祥路74号 |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就诊刷卡业务、城镇职工住院诊疗报销业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严重精神障碍门诊报销、住院诊疗报销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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