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贷款合同期限:3年。
1.前提条件:①申请人在提出借款申请时,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含编内编外人员)、国有企业就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除外),且不属于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②在提交借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
2.“贷免扶补”分3次偿还全部本金,即:贷款合同签订的第 12个月偿还本金1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 24个月偿还本金2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 36个月偿还本金70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到期一次还清,或由借款人与担保机构、经办银行约定分期还款。
3.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含合伙创业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当前LPR=385,385-150=贷款人承担235,也就是贷款人承担2.35的利率),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4.营业执照是创业者从事生产经营和创业活动的重要凭证,创业者在享受“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一般不得注销营业执照。
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