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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示范补助物资(配方肥)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日期:2019年10月22日   作者:   来源: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云南谦和招标有限公司受元谋县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对“元谋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示范补助物资(配方肥)采购项目(二次招标)”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选定供货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特邀请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投标。

一、采购资金

1.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2资金比例:100%为财政资金。

1.3资金落实:已经落实

1.4采购预算:80万元

二、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如下表所示:

货品名称

基本指标

单位

单价

果蔬类作物配方肥(硫酸钾型)

产品规格:40千克袋装,包装物为编织袋。质量要求:N、P、K总养分含量≧40%(其中:N的比例不低于15%,P2O5的比例不高于10%,K2O的比例不低于15%);产品符合GB15063-2009国家标准,有产品合格证或质监部门的质检报告。

3500元/吨(含运费、上下车费和各种税费)

三、货物基本要求

3.1、供货要求:

3.1.1、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以内完成供货并通过验收(投标人可结合自身情况,填报更短的供货期)。该供货期已经包含投标人在向采购人全部提供了招标文件要求的及投标人自愿承诺的所有货物及服务内容并按约定完成供货、配送、验收、使用培训、不合格退换货等直至验收合格的所有工作时间。

3.1.2、逾期交货违约金:1000元/天(非中标人原因造成的除外)。

3.1.3、供货地点:元谋县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3.1.4、所供货品保质期剩余时间不少于12个月。

3.1.5、确保按照投标文件中明确的相关承诺及产品质量进行供货,采购人也按相同的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有权对产品进行抽检,若发现存在检测结果与投标文件承诺不一致的,视为中标人质量违约,采购人拒签合同并追究中标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元谋县政府采购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不良行为记录。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1.6、在合同签订以后,采购人根据国家标准进行供货。并按采购人要求配送到约定的交货地点。

3.2、验收标准:

3.2.1、外包装验收:无破损,无污染,包装完好。

3.2.2、标签标识验收:标识清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质监部门的质检报告。

3.2.3、抽样开袋验收。

3.3、产品质量违约:

3.3.1、交货质量抽检不合格违约:10000元/次,如果发生两次交货质量抽检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无责任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3.2、产品质量不合格违约:如因中标人所供货品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烂根死树、严重污染等情况经招标人核实的,视为产品质量不合格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无责任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3.3、中标人自行承担退换货产生的一切费用(非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除外)。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完全有能力组织完成本次项目且公司必须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技术力量较强、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2、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供应商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网页截图);

3、果蔬类作物配方肥需提供肥料登记证及生产厂家投标需提供生产许可证、经营单位投标需提供厂家授权委托书及质检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原件);

4、本次招标拒绝联合体投标。

磋商文件的获取

5.1、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于2019年10月23日8:00时至2019年10月29日17:30时,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楚雄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5.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请各争性磋商申请人在递交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时一并缴纳磋商文件费。

、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1月8日上午9时00分前。

6.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3.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9年11月8日上午(8:30-9:00)提交到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厅(云南元谋现代种业科技园5号楼208室),逾期或不送达规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6.4.本项目供应商需递交(1)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2)电子光盘1份。

6.5.电子投标文件须刻录光盘并密封,封套上写明投标单位、投标项目并加盖公司的公章。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截标前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传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未按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报价。

6.6、刻录光盘的文件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ZCTBJ格式)内容相一致。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元(壹万元整)

缴纳方式:转账

收款单位:云南谦和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国贸支行

账号:137240101558 联系电话:15608788809

银行转账: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9年11月7日17:00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保证金提交后,请投标人在开标时持转账凭证至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厅(云南元谋现代种业科技园5号楼208室)与云南谦和招标有限公司现场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元谋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元谋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阿建兵

电 话:1509648151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谦和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市永兴活力空间A406室

联系人:岳光美

电 话:15608788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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