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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元市监处罚〔2023〕40号

日期:2023年05月05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当事人:杨宝春。

2023年3月24日,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杨宝春开设在元谋县黄瓜园镇安定村委会班法村口108国道西侧的水泥制品加工销售点进行检查,查获当事人涉嫌未经设立登记从事水泥制品(水泥桩)加工销售经营活动。同日,经报请局领导批准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7月1日租用元谋县黄瓜园镇安定村委会班法村108国道西侧村民阮**的空地从事水泥桩加工销售经营活动,后因做出来的水泥桩多了没有放处,又租用班法村文**和文**两家的空地堆放水泥桩,经营期间一直未办理营业执照,于2023年3月24日被我局查获。

当事人自2022年7月至2023年3月22日期间共加工制作了22500棵水泥桩,销售了19330棵(根据提取的当事人开具的销售收据统计),其中1.8米长的水泥桩销售了2063棵,2米长的水泥桩销售了6617棵,2.5米长的水泥桩销售了的1232棵,2.7米长的水泥桩销售了8488棵,2.8米长的水泥桩销售了130棵,3米长的水泥桩销售了800棵,按平均销售价格13元/棵计算,合计经营额251290元,扣除场地租赁费23400元,电费、水费10000元,工人工资45800元,硬化空地26000元,以及购买水泥、砂石、钢筋原材料和水泥桩上下车费、运费等合理支出,每棵水泥桩获利润1.1元。

当事人未经设立登记从事水泥制品(水泥桩)加工销售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额251290元,获得违法所得21263元(19330棵×1.1元/棵)。

当事人未经设立登记从事水泥制品加工销售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市场主体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无需办理登记的除外。”的规定。

上述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笔录1份及现场拍摄的照片4张,证明当事人现场加工制作水泥制品及涉嫌未经设立登记从事水泥制品加工销售经营活动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杨宝春的公民身份情况;

3.户口簿复印件2份,证明杨宝春和李正芝的夫妻关系情况;

4.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生产加工经营情况以及未经设立登记从事水泥制品加工销售经营活动的事实;

5.收据复印件21份(60张),证明当事人销售水泥桩的情况;

6.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3份,证明当事人原料供应方的市场主体资格;

7.租地(承包)合同复印件2份及手机微信转账截屏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场所所属及租金支出情况。

2023年4月17日,本局书面告知当事人拟处罚意见,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举行听证。

本局认为,当事人未经设立登记从事水泥制品加工销售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市场主体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无需办理登记的除外。”的规定。

鉴于当事人首次违法,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且未经登记从事水泥制品加工销售经营的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小,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二)项“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和第(三)项“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关闭停业,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1263元。

当事人应当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元谋农商行元马支行(开户银行:国家金库元谋县支库,账户名称:元谋县财政局)。逾期不按照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元谋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在6个月内向元谋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局将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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