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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关于2021年2月2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元谋磊源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型材料加工厂项目)

日期:2021年02月25日   作者:李彦蓉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8-6081177 0878-6081567 传 真:0878-6081177

通讯地址:元谋县元马镇元东路66号 邮编:651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元谋磊源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型材料加工厂项目

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黄瓜园镇牛街村委会

元谋磊源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昆明飞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 2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1%。

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为6800m2,总建筑面积为3000m2,租用元谋县牛街砖厂已建好的空厂房作为生产厂房,仅对现有厂房进行改造、装修和设备安装,同时新建原料堆场、成品储罐、办公室生活区、地磅、水冲厕、化粪池、地面硬化及配套环保设施。

1.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施工粉尘、汽车尾气;施工人员生活废水;设备噪声;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运营期:原料堆场扬尘,破碎筛分扬尘,输送、投料粉尘、球磨机粉尘、成品罐呼吸粉尘;生活废水;设备噪声;生活垃圾、除尘器粉尘、废机油和强磁设备吸附的铁粉。

2.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粉尘、汽车尾气无组织排放,满足排放标准;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设备噪声无组织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标准;建筑垃圾收集后可回收部分回收再利用,不可回收的部分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位置堆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运营期:原料堆场扬尘采用三面围挡+顶棚,棚内设置喷淋设施,定期洒水降尘,破碎筛分粉尘使用彩钢瓦进行全封闭,同时设置洒水降尘设施,输送、投料过程产生的粉尘在生产线投料口设置喷淋设施,球磨机粉尘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排放,成品罐呼吸粉尘内安装脉冲袋式除尘器;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采用吸粪车抽走,不外排;设备噪声采用减震、墙体隔声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除尘器粉尘收集后混入产品外卖,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再用于机械润滑,强磁设备吸附的铁粉收集后外售。

3. 工程施工加强环境风险监控管理,完善环境应急预案。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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