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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民政局2018年办理民办非企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服务指南

日期:2018年08月31日   作者:杨向方   来源:元谋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点击:[]

一、问办理民办非企业有哪些条件?

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审批。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5.有必要的场所;6.民办非企业成立登记时同步开展党建工作。

二,问变更准予批准的条件有哪些?

答:1、法人变动的;2、名称变动的;3、地址变动的;4、注册资金变动的。

三,怎样注销登记?

答:1.民办非企业单位自行解散的,分立、合并的,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注销登记的;2.连续2年不参加年检的,自行注销。

四、在什么地点能够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证?

答:成立的相关材料准备后,报元谋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审核办理。审批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审批事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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