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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婚姻登记所需的证件和材料

日期:2018年08月30日   作者:仲国莹   来源:元谋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点击:[]

1、男女双方为初婚的办理结婚登记应提供哪些证件和材料?

答:当事人双方为初婚的内地居民需带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再婚的应提供哪些证件和材料?

答:当事人为离婚的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在法院办理离婚的需带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证明书)。当事人为丧偶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结婚证和派出所出具的死亡人员的户口注销证明。

3、证件遗失或损毁补领的需提供哪些证件和材料?

答: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县档案馆查阅)。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和原登记信息不一致的需单位或社区出具证明。

4、办理离婚登记需提供那些证件和材料?

答:办理协议离婚的需提供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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