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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工伤认定公示(2023) 第03号

日期:2023年04月28日   作者:文任宇   来源:    点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黄德友、常应彤等4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四川省富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水电工黄德友,2023年3月13日早上10:30分,在元谋县远达.云玺(云玺小区)3号楼第六层楼安装线盒时,因楼梯滑倒摔在地板上导致腰部、肋部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元谋县平田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职工常应彤同志, 2023年3月7日下午15:00分,与中心主任杨鹏和专业灭火队员杨宝元等6人,在原平田乡信用社拐角处开展私搭乱建构筑物拆除工作时,右足背被掉落的空心砖砸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3、元谋县凉山小学教师黎桂丽同志,2023年3月30日下午16:45分-55分课间休息时间内,因身体不适回教学楼隔壁的教师宿舍内吃药后,从教师宿舍楼赶回教学楼上课途中,16:50分左右,在教师宿舍楼一楼下台阶时不慎踩空摔倒导致左足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4、元谋县司法局职工倪建宏同志,自2023年2月被抽调到元谋县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2023年3月31日14:22分倪建宏接到通知,要求到挂点村委会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倪建宏在元谋县人民政府大门口外骑共享电动自行车前往县司法局途中,14:31分在元马镇龙川街与贸园街岔路口路段处,发生承担同等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节假日除外),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工资福利股反映。通讯地址: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邮编:651300,联系电话:0878—8216908、0878—8216641。




                                                    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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