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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系列解读(一)就业见习补贴

日期:2026年03月04日   作者:吴艳玫   来源:    点击:[]

一、申请主体:经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等设立见习岗位的就业见习单位。

二、申请条件:

(一)发布就业见习岗位。

(二)招录人员范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指毕业证签发日期(不含当日)自然延续2年时间内,且在上述2年时间内无就业经历相关记录(就业经历记录包含签订劳动合同、就业登记、参加在职职工社会保险、注册登记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社会组织等情况),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为失业或求职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2.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指以居民身份证出生日期计算年满16周岁至24周岁时间内,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为失业的青年。

(三)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单位与就业见习人员双方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明确期限与岗位、生活补助费标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双方权利义务等。

(四)符合就业见习期限。就业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签订见习协议的单次见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累计不超过12个月。

(五)发放生活补助费。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人员生活补助。

(六)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见习人员购买见习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补贴标准:按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见习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000元。

四、补贴期限:单次见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累计不超过12个月。

五、申请流程:申请认定就业见习基地---发布就业见习岗位---吸纳就业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放生活补助---申请就业见习补贴

六、所需材料:《云南省就业见习补贴申报审批表》(附人员明细表)、见习人员身份证明、就业见习协议、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凭单)、银行代发就业见习人员生活补助费明细账(单)。

七、咨询电话:元谋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878-8216745

附件:云南省就业见习补贴申报审批表

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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