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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江丙公路迁复建项目拌合站临时用地 土地复垦竣工验收意见

日期:2026年10月20日   作者:   来源: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依据元谋福宸商砼有限公司江边分公司提供的元谋县江丙公路迁复建项目拌合站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竣工验收申请,元谋县自然资源局抽调相关技术专家组成检查验收组,依据备案的《元谋县江丙公路迁复建项目拌合站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土地复垦验收规程》等有关要求,于2026年9月24日对元谋县江丙公路迁复建项目拌合站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竣工验收成果资料采取听汇报、审资料、现场勘验、听取复垦区所在地群众意见等形式,对该拌合站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元谋县江丙公路是《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征地交通工程规划专题报告第五版2014-08》内的建设项目,因为乌东德水电站移民搬迁建设,原江边乡江丙公路被淹没,特向三峡集团申请规划新江丙公路迁复建项目,路线连接红色旅游线路和丙弄村,起于红色旅游线路龙街大桥右岸桥头,沿金沙江右岸布线,终点接丙弄村,路线长度为19.827km。

由于元谋县江丙公路为水泥混凝土路面,需提供大量的混凝土料,需增设一座临时拌合站,拌合站主要为江丙公路迁复建项目提供桥梁、隧道及路面所需的混凝土。因此,元谋福宸商砼有限公司江边分公司于2022年3月委托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有限公司完成了《元谋县江丙公路迁复建项目拌合站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并取得评审备案文件。复垦方案报批备案临时用地总面积为0.8448hm2,预存缴纳土地复垦费用36.77万元。

二、实际土地损毁情况

该临时用地在建设使用过程中,并未严格按照原报批范围损毁使用,报批范围内实测损毁临时用地总面积为0.8372hm2,损毁地类均为裸地。

本次实际损毁临时用地范围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三、土地复垦任务完成情况

(一)土地复垦情况

本次涉及临时用地从2026年1月~2026年9月逐步完成土地复垦、整改工作,经实地复垦调查,损毁临时用地范围已完成了土地复垦工作,复垦土地面积达0.8021hm2,全部复垦为有林地,留续使用水池占地面积0.0351hm2,土地复垦率为95.81%。主要涉及的土地复垦措施包含场地清理、场地平整、土方运输、表土回覆、栽植乔木、撒播灌木、撒播草籽等。

复垦工程量:建筑物墙体及屋面拆除100.80 m3,地面拆除861.40m3,石碴清运962.20 m3,表土运输2406.30 m3,表土回覆2406.30 m3,场地平整1604.20m3;复垦林地区域栽植乔木(相思树/银合欢)1337株,撒播灌木(车桑子/木豆)0.8021hm2,撒草(狗牙根/三叶草/黑麦草)0.8021hm2。

(二)复垦资金使用情况

临时用地使用结束后,土地复垦工作由复垦义务人组织施工单位自行复垦。根据实际完成复垦工程量,结合土地复垦过程中实际单价进行竣工结算, 《元谋县江丙公路迁复建项目拌合站临时用地》复垦工程实际总投资33.3094万元,亩均投资约2.7685万元;原土地复垦方案预算动态总投资36.7700万元,亩均动态投资约3.0275万元。实际总投资比复垦估算动态总投资减少了3.4606万元,亩均投资减少了0.2589万元。复垦投资变化的主要原因:(1)实际损毁土地面积相对原复垦方案拟损毁土地面积减少,复垦面积随之减少,投资减少;(2)原复垦方案中复垦规划林地区域栽植乔木预算价格为5元/株,实际复垦过程中栽植乔木价格为6元/株。

四、土地复垦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

项目验收组通过现场检查、征询复垦区所在地村组、村民代表意见、听汇报、查阅档案和数据复核等方式,对项目实施情况及其成果进行验收,并提出相关整改意见:1、临时用地复垦区主要复垦为有林地,现状种植乔木(相思树/银合欢),点播灌木(车桑子/木豆),撒播草籽(三叶草/黑麦草/狗牙根),复垦范围内部分区域种植的乔木已死亡,需对死亡部分和稀疏区域进行补植、补种,并加强后期的植被管护;2、复垦义务人需核实西南角实际损毁复垦但未在原报批范围内的最新变更调查数据,核实范围内地类是否为旱地,现状实际复垦地类为有林地,若最新地类为旱地,则需按旱地进行复垦恢复,并提供最新地类变更调查数据套合图;3、复垦区第二台边坡坡脚一侧需增加一条土质排水沟,解决复垦区域内排水问题;4、复垦义务人应加强复垦区入口处的拦挡措施,防止畜牧进入复垦区,造成二次损毁,并履行好后期的管护责任;5、复垦范围内保留的水池虽已进行覆盖,但未设立安全警示标牌,建议增加安全警示牌;6、完善竣工验收资料(土地复垦竣工验收调查报告、规划设计执行报告、财务决算报告等),补齐相关附件资料,后期需按照土地复垦验收确认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进行资料编制并备案;7、土地利用现状图,二调数据图中的现状地物按规范编制,农村道路、公路用地、河流水面等要素均按相关规范要求绘制修改;并补充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图;8、按实际复垦情况完成土地复垦竣工图,地形地貌、现状地物、复垦地类按实际复垦情况如实绘制;9、提供复垦区复垦前后影像对比资料,建议提供损毁前后影像进行对比,同时提供复垦前、复垦后不同时期、不同方位的现场实地水印照片;10、补充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移交确认表(村组、村委会、乡镇三级移交确认)及复垦区群众满意度调查;11、本次验收临时用地范围均复垦为林地,需提供林草部门验收意见;12、本次验收为县级终验,请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自然资规〔2024〕3号)完善竣工验收资料,方便上传自然资源部临时用地信息系统和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动态监管平台。

复垦义务方于2026年10月8日前完成了整改,提交了完善后竣工资料,并通过了验收组专家复核确认。

为充分发挥项目长期效益,项目涉及的乡镇、村组切实做好项目的后续管护,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群众宣传保护项目实施成果,避免人为破坏。

五、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本工程复垦设施布局合理,实施的复垦措施质量合格,运行情况良好,水土流失防治效果明显。实际复垦工程措施和方法得当,复垦效果较好,复垦投资合理。对于验收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复垦义务方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了整改,提交了完善后竣工资料,并通过了验收组专家复核确认,同意通过验收。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20日



元谋县江丙公路迁复建项目拌合站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竣工验收专家组名单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 称

1

邬秀华

云南弘地测绘有限公司

工程师

2

马仕柱

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

高级工程师

3

李 杰

新坐标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师

元谋县江丙公路迁复建项目拌合站临时用地验收一览表

项目名称

预存土地复垦费用(万元)

地块名称

复垦方案备案面积(公顷)

验收临时用地面积(公顷)

验收情况

损毁

未损毁

合计

元谋县江丙公路迁复建项目拌合站

临时用地

36.77

拌合站

0.8448

0.8372

0.0076

0.8448

本次验收范围

合计

0.8448

0.8372

0.0076

0.8448

本次验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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