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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学琼)继承的不动产登记公告

日期:2023年01月29日   作者:   来源: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编号:49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因继承取得的不动产进行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3年2月16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78-8215659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用途

备注

1

林学琼.潘朝云

国有建设用地及房屋

元谋县元马镇龙川街(教育小区)

元房字第S15651号.元国用(2015)第0424号

房屋建筑面积:76.93平方米、

土地使用面积:13.08平方米

住宅

继承人:林学琼

2

3

公告单位: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月29日

上一条:(李学华)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下一条:(曹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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