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元谋县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李学华)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日期:2023年02月02日   作者:   来源: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编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老集建(1994)字第025号

李学华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元谋县老城乡丙月村委大月旧村

287.4㎡

2

3

公告单位: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2月2日

上一条:(李倩)继承的不动产登记公告
下一条:(林学琼)继承的不动产登记公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