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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4-1019024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文日期:2024年10月19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监督索引号53232800432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元谋县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批复》(楚编复〔2021〕8号)要求,重组元谋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成立元谋县乡村振兴局,为元谋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由元谋县农业农村局统一领导和管理。其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调整后,原有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保持不变。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紧盯责任落实不放松。一是扛稳扛实主体责任。始终坚持帮扶政策不变、力度不减、责任不松,县委常委会9次、政府常务会11次、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6次、指挥调度会议6次,按季调度研究乡村振兴工作。二是认真督促落实行业帮扶责任。全县21家行业主责部门,按照《元谋县2023年行业部门帮扶工作成效考核实施办法》指标任务和考评要求,制定了年度目标任务。三是落细落实驻村帮扶责任。聚合108家州县挂包单位3712名挂包干部力量,对脱贫村、脱贫户和易返贫致贫户实行全覆盖挂包帮扶,年内帮扶干部入户走访均超过了2次,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形成齐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良好局面。四是认真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纳入中共元谋县委、县政府专项督查检查、纪检监督、民主监督内容,每季度将各乡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列入大比拼考核内容,组织开展了2次专项督查检查,组织了县对乡镇年度考评1次,督促部署整改工作及时落实,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2.紧盯政策落实不断档。一是保持过渡期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强化政策措施有效衔接,结合实际调整优化了医保、教育资助补助等政策。2023年7月1日起,全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执行全省6038元标准。截至11月15日,全县农户通过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申请农村低保835人,经审核符合条件获批的835人得到及时救助。二是持续完善落实《元谋县促进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人口增收措施》,严格落实“一户一策、一定三年、分年实施、按季监测”要求,对全县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到户到人制定帮扶计划。三是持续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作为推进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增收的重要措施,对符合申贷、续贷、展期和追加贷款等条件的,及时予以支持,确保做到“应贷尽贷”。截至12月5日,全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新增贷款745户3752.5万,超出全省100亿元目标任务3375万元的完成377.19万元。

3.突出重点工作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取得实效。

一是“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水平得到巩固拓展,兜住保障政策精准落实全县2022年至2023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8.75%。精准发放补助资助691.57万元,杜绝了因困难上不起学情况。二是监测机制得到健全,监测帮扶常态化落实全县共有脱贫人口5575户19543人,易返贫致贫对象1087户3158人,累计风险消除628户1951人,风险消除率61.8%,其余未消除风险户已得到及时帮扶。三是抓实产业发展。年内,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占比为60.23%、52.16%,均高于占比要求。全县77个村(社区)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1256.96万元,平均收入16.32万元,高于100万元。77个村(社区)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无低于5万元情况。全县38个脱贫村培养致富带头人3人以上(含3人),带动农户2537户7612人持续增收。截至12月5日上午,2023年全县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人口生产经营性净收入5018.96元,同比增长7.11%。四是抓实稳岗就业。2023年,全县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1.34万人,完成年度任务1.21万人的110.74%,省外转移就业0.27万人,完成年度任务0.22万人的122.72%。针对无法外出务工人员,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853个(较上年增加133个),每人每月工资收入由500元增加到800元。脱贫劳动力务工时长8.5月。持证技能型脱贫劳动力2992人,较上年增加195人。五是持续强化搬迁后续帮扶,实现稳得住能致富2023年下达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资金279万元,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产业合作项目带动群众增收。2023年,扶贫搬迁安置点10项重点项目计划投资1.05亿元已纳入“十四五”规划。通过争取项目实施,进一步完善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推动安置点文化等公共服务需求,丰富搬迁群众文化生活。六是强化资金、项目、资产管理。目前在库项目136个,计划总投资1.52亿元。截至11月15日,共计到位中央、省、州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400.74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316.70万元、省级财政衔接资金2829.04万元、州级财政衔接资金255.00万元),已分10批次分别安排到136个项目并下达实施。衔接资金已全部下达实施,安排项目率100%、项目开工率100%。全县财政衔接资金支出进度3月、6月、9月、11月分别是35.80%、60.00%、83.40%、92.4%,均达到序时进度要求。七是强化数据质量。2023年以来,全县累计核实修正35023条问题数据,有力保障了数据质量的大幅提升。八是全面推进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全面开展全域绿化和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元谋县城被评为全省美丽县城,入选全省绿美城市备选名单,2个小区入选省级绿美社区备选名单,江边乡和姜驿糯拉鲊村分别入选全省绿美乡镇和绿美乡村,17个村入选省级森林乡村,87个村入选州级绿美乡村。九是认真整改落实各级各类反馈问题整改。结合实际,县级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乡镇和村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清单和销号清单,强化协调对接,抓实督促整改,按照时限和要求完成了国家和省级2022年度衔接资金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价反馈我县3大类6方面具体问题的整改、省委十一届省委第三轮巡视反馈乡村振兴领域元谋县存在5个方面7个具体问题的整改。

4.多项工作做法得到肯定。《“五抓五提”加快“一县一业”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入选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高端智库乡村振兴实验室案例选。“企业促‘四变’农民获‘四金’模式”入选2022年度省乡村振兴局发挥经营主体优势联农带农典型案例在全省推广。“用好‘新旧三块地’破解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生存发展难题”做法得到省乡村振兴局调研组肯定。

5.脱贫人口持续增收。聚焦重点对象,实施“红黄绿”三色管理,精准开展帮扶,2023年四季度增加到17120.26元,同比增幅14.14%,超过同期全县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8.2%)。

6.乡风文明建设成效明显。丙月村先后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和“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新华乡被评为“全国民族乡村振兴试点乡”;群众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化解“4+2”工作机制全省推广,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作为全省试点首家接受评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政策法规和督查考评股、行业帮扶股、金融和社会外资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元谋县乡村振兴局。

纳入元谋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年末其他人员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2178073.2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845437.85元,占总收入的98.5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32635.40元,占总收入的1.5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317963.19元,增长150.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188364.04元,增长228.1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870400.85元,下降84.90%。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县政府加大清欠企业账款工作力度,县财政安排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专项用于清偿元谋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甘塘片区综合开发项目重叠区土地整治工程差欠企业账款,致使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长。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一卡通”到户补助项目用财政存量资金安排,其中:2022年元谋县秋季学期雨露计划和东西协作职业教育补助资金906000.00元,2022年富滇银行楚雄元谋支行扶贫小额信贷风险260000.00元,2022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704400.85元,致使2023年其他收入较上年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2049528.85元。其中:基本支出3144244.15元,占总支出的14.26%;项目支出18905284.70元,占总支出的85.7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617775.63元,增长111.3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59765.41元,下降21.47%;项目支出增加12477541.04元,增长194.1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基本支出减少859765.41元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2人,相应人员工资、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及公用经费减少,致使基本支出较上年下降。项目支出增加12477541.04元的主要原因是县政府加大清欠企业账款工作力度,县财政安排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专项用于清偿元谋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甘塘片区综合开发项目重叠区土地整治工程差欠企业账款,致使项目支出较上年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乡村振兴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44244.1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22738.84元,占基本支出的92.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1505.31元,占基本支出的7.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乡村振兴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905284.7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工作经费支出49912.40元;

2、元谋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甘塘片区综合开发项目重叠区土地整治资金支出11530000.00元;

3、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经费支出54091.00元;

4、秋季学期雨露计划和东西部协作职业教育补助资金支出1597000.00元;

5、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支出5347741.30元;

6、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集中培训输送比亚迪务工补助项目资金支出56600.00元;

7、元谋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甘塘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工作经费支出19940.00元;

8、上海市嘉定区对口帮扶项目资金支出200000.00元;

9、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经费5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15437.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6.78%。与上年相比增加3658364.04元,增长54.95%,主要原因是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于2022年9月上线,雨露计划和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项目资金由项目主管部门发放,2023年雨露计划和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加,致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8984.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8%。主要是退休人员统筹外养老金支出4407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4914.88。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0956.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4%。主要是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67394.82元,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4248.2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64635.6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9530177.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39%。(1)行政运行2408896.07元,主要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工资福利支出2187390.76元,机关公用经费221505.31元;(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000.00元,主要是开展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相关支出50000万元;(3)生产发展1597000元,主要是雨露计划和东西协作职业教育补助支出1597000元;(4)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5347741.3元,主要是2023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财政贴息资金支出5347741.3元;(5)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26540元,主要是元谋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甘塘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工作相关支出19940元,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集中培训输送比亚迪务工补助项目资金56600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经费5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531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9%。主要是在职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支出205319.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700.00元,决算为50909.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700.00元,决算为37999.6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4.64%,完成年初预算的147.8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决算为1291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5.36%,完成年初预算的71.7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91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700.00元,支出决算为50909.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700.00元,决算为37999.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8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决算为129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7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是县乡村振兴局不仅承担本部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还需落实全县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由于省州对巩固脱贫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调研、督查、指导等较为频繁,加之开展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建设,致使“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6590.34元,下降41.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3000.34元,下降37.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590.00元,下降51.2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意识进一步增强,致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迎接省州对乡村振兴工作调研、督查、指导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迎接省州对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调研、督查、指导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1505.31元,比上年减少37439.74元,下降14.46%,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意识进一步增强,致使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下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8974.6元,水费1028.00元,电费5011.15元,邮电费3620.00元,差旅费22842.23元,公务接待费12910.00元,劳务费10796.48元,工会经费32500.3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999.66元,其他交通费用103822.87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元谋县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9575631.30元,其中,流动资产9417938.59元,固定资产157692.7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064.6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1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249.6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800432801111



元谋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