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元谋县2025年促进更新(封山育林)项目已由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以《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项目任务的通知》(楚林通〔2025〕5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二批),招标人为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腾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元谋县2025年促进更新(封山育林)项目(EPC)。
2.2项目地点:元谋县姜驿乡、江边乡、物茂乡、新华乡、羊街镇。
2.3投资规模:投资总概算约75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为715.83万元,设计费约为
20.00万元。
2.4建设内容:促进更新(封山育林)50000亩,其中:姜驿乡4916亩、江边乡9098亩、物茂乡14160亩、新华乡15054亩、羊街镇6772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实施,中标人将作为本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外业地块调查工作、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及管护期相关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管护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具体包括: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外业地块调查工作、项目初步设计、项目评审、现场指导与监督、管护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等满足项目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内容,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审图机构完成设计图审查及各专项审查,概算、审批手续、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工作范围以发包人要求及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经招标人认可并通过审核的项目初步设计及设计图纸所示内容的全部施工工作,包括苗木采购、种植、抚育、管护等相关工作;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图编制、质保等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管护期缺陷修复工作,配合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及项目财务决算审计等相关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3)负责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设计施工项目总承包协调管理工作。
2.6工期:项目建设期为36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设计工期为: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包含评审及修改完善时间);项目管养期:封山育林采用封育方式为全封,封育期限为5年。
2.7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强制性规范;并对提供的设计成果质量终身负责。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执行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保证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
(3)总承包质量要求:设计、施工均须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等的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项目建筑使用功能和建筑技术经济指标满足招标文件和规划条件要求。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仅划分一个标段。
2.9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可形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
(1)设计: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营造林工程设计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或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2)施工: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的规定执行。
3.1.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方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的能力,提供近3年(2022 年—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具有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3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3.3.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方)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如有)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内在投标单位的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3.3.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林业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提供有效的职称证、身份证、学历证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内在投标单位的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3.3.3 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身份证、学历证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内在投标单位的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在职人员)。
3.3.4其他人员配备要求
(1)施工人员配备要求:符合《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的要求,具体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相关证书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内在投标单位的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2)设计人员配备要求:拟配备的设计人员(不含设计负责人)3人,具备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相关证书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内在投标单位的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要求设计项目组派人员常驻现场以配合招标人施工进度完成设计要求,驻场人员不得少于一人。如有需要,设计方应按招标人要求增派人手。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4.2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并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查询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4.3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并自行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查询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4.4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如有仲裁或诉讼案件的,须作出书面承诺涉及仲裁或诉讼案件不影响投标人在本项目的履约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4.5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投标人应自行到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查询“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和“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处罚)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公司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不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和“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处罚)记录”查询的,可提供劳动保障信用记录线上查询,省外企业可提供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或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
3.4.6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
3.4.7按楚农工办〔2018〕9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中标后须实行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取得工资报酬(以上要求投标人须自行承诺,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
3.5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3 月 20 日至2026年 3 月 25 日23时59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楚雄州”,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10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楚雄州”,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5.2.1 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5.2.1.1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楚雄州”,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CA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CA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5.2.1.2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
5.2.1.3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5.2.1.4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楚雄州”,从“办事指南”处下载《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进行学习。
5.2.1.5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5.2.1.6有关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未尽事宜,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楚雄州”,参照“管理制度-本级交易管理制度”内的相关规定执行。
6. 其他要求
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4份(一正三副),且必须确保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楚雄州”,查看相关补遗书等文件,如不及时查看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元谋县元马镇翠芸街中段
联系人:杨加聪
电 话:0878-8215312
代理机构:云南腾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桢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万彩城市花园6栋6楼603号
联 系 人:李桢、杨敏
电 话:13888668863、15969535752
行政监督部门: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878-8215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