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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2023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预公告 元政征预公告〔2023〕10号

日期:2023年06月29日   作者:   来源: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在符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前提下,拟开展征收土地工作,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元谋县2023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第五款“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

征收范围:征收面积为17.0050公顷,共涉及1个镇1个居民委员会2个村民小组,具体为元谋县元马镇龙泉社区居民委员会高岩子村民小组、热水塘村民小组。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2023年7月2日至2023年7月7日由元马镇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对本次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四、有关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房屋,种树、种草、种林或者种其他经济作物等。违反规定,在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抢种粮食、树苗等其他经济作物,抢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元谋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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